残疾人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领
残疾人养老保险介绍
残疾人养老保险是指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及其后期养老保障,缓解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领取残疾人养老保险的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或者申报,并经评定为残疾人的人员;
2.是全国或者当地统筹负责的区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
3.把残疾人的身份信息和社保信息在居住地社区暨村民委员会、残疾人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受委托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办理窗口办理信息认定。
领取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
1.残疾人本人或利用代理人先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婚姻登记机关、残疾人康复机构或医疗机构申报、登记并领取残疾证明书;
2.到社区暨村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受委托的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社保信息登记和认证;
3.中介机构收集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自动发放生存认证金。
领取残疾人养老保险的时间
按照规定,残疾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份前将生存认证金领取完毕,即每年12月31日前,所在城镇、乡、村保险经办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通过现金、转账或邮寄等方式将生存认证金发放给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由其将生存认证金发放到各位残疾人手中。
领取残疾人养老保险的金额和发放标准
目前,残疾人养老保险生存认证金发放标准是每年400元,按年度支付。在享受保险待遇的期限内,残疾人可以无限次申领该保险的待遇。同时,在确权认定的基础上,各地还可以结合地方的经济实际情况,为残疾人制定具体的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