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险几月到几月
南昌生育险的基本概念
南昌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南昌市职工在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以在生育期间享受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
南昌生育险的缴纳时间
职工的生育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用人单位缴费时,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也可以选择按月缴纳。职工的缴费时间是每年10月31日前。南昌市生育保险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的(1~3)倍。
南昌生育险的待遇内容
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补助。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生育医疗补助的最高报销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此外,生育期间的女职工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南昌生育险的申请条件
职工在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即已婚,年龄在16周岁以上,女性职工每次生育孩子;
2、在孕期停止工作,或在产前15天左右停止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到工作岗位;
3、职工名下有生育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年。
南昌生育险的申领时间
申请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为生育后1年内,职工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南昌市职工生育保险申请表》;
2、产前检查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有效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