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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保险公司为什么还得双方车主去

起诉保险公司为什么还得双方车主去

起诉保险公司为什么还得双方车主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有些车主遭遇了被保险公司推诿、拖延和不归还押金等问题。这种情况下,车主往往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保险公司,但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起诉的双方是车主和发生事故的对方车主,而保险公司却不在其中。下面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提供者,在车辆发生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就承担起了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对于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赔偿受害人;对于第三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等。而车主在这个过程中不是被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所涉及到的人。

车主的起诉对象

在保险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或在赔偿中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车主可以选择起诉对方车主。这种实际上是为了追究车祸责任,才导致车主进行的一种民事诉讼。执行法院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继而判断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认定其中任意一方负有责任,就需要督促其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已承担了赔偿责任,那么不需要进行起诉。

车主的证据

在起诉对方车主的过程中,车主需要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对车辆造成了损失。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现场视频、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保险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这些证据非常关键,如果车主缺乏这些证据的话,对方保险公司也可能以此为由推卸赔偿责任。

车主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车主与自己的保险公司签订了第三者险合同,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指派专门的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并进行赔偿。然而,在保险公司未处理赔偿问题或其处理结果不合理时,车主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此时的起诉对象就应该是保险公司。但起诉保险公司的成本往往比起诉对方车主费用更高并且耗时较长,在纠纷处理上,车主需要根据情况来选择正确的起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