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是转出方开还是转入方开
什么是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
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是指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时,由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一种函件。它作为参保人要从之前的参保地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参加养老保险时的必要文件。
转出方和转入方是什么?
转出方是指参保人之前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原来的社保地;转入方则是指参保人将要转移到的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新的社保地。在转移养老保险时,需要由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办理。
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的开具方是谁?
根据相关规定,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应由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开具。也就是说,如果一位参保人想要转移养老保险参保地,他需要先到原来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
为什么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由转出方开具?
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的开具方是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而非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是因为只有转出方了解参保人的个人情况,比如该人员是否已经在单位离职,是否已经领取到应领取的退休金,是否有未结清的社保费等情况。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养老保险接续的具体办理程序。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
在办理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社保卡、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转移目标地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如下:
- 携带以上材料到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
- 转出方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开具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
- 将开具好的养老保险接续联系函交到转入方社保经办机构并按照相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