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类保险离婚后悔分吗
什么是理财类保险?
理财类保险是指附带保险保障和可投资功能的一类保险产品,既能提供保险保障,又能实现资产增值。
如何理解离婚后悔分?
离婚后悔分是指夫妻在离婚前所购买的理财类保险产品,在离婚后双方把其中一个人的个人份额撤回时所要支付给对方的部分——双方在投保时的共同贡献所占比例的份额。
比如,夫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份理财类保险产品,其中夫妻A以100万元为基数投保了50万元,夫妻B以50万元为基数投保了25万元,离婚后夫妻B将自己的25万元撤回,那么B需要向A支付的就是往来交易产生的差别费用,即50万元贡献占比的25%。
离婚后悔分是否必须支付?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理财类保险时签订了协议,规定了离婚后的分账原则,那么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离婚后悔分。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目前离婚后悔分的原则是:“投保人支付的保费中,每个被保险人所占的比例是一样的,离婚后被保险人撤回保险份额,要支付给对方的费用就是往来交易产生的差别费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离婚后悔分的支付?
夫妻双方在理财类保险购买时,可以约定离婚后悔分的减免或豁免,比如按照离婚时所占比例计算代价补偿。
此外,如果情况紧急或者对方违反合同约定,一方撤回保险份额后可申请减免或豁免离婚后悔分的支付,但需要有法院认定后方可执行。
如何预防离婚后悔分争议?
为避免离婚后悔分的争议,夫妻在购买理财类保险时,应当事先与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咨询、约定是否退保需要支付差价费用,并将约定书一并提交保险公司备案。
此外,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也应该明确约定理财类保险的离婚后悔分的支付计算方法,并在共同财产划分规划中,明确离婚后理财类保险份额如何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后悔分是暖男,但不意味着就可以不来买保障,因为它并不能解决离婚后对家庭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