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厦门社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社保生育保险是我国为保障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的权益而实施的制度。那么在厦门,如果您参加了社保和生育保险,您需要知道如何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
厦门市医疗保险自2013年11月起实行了“先付后补”政策,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第一次诊疗费用,而后可凭医疗收据向社保中心申请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医保卡和医疗收据,并确保医疗机构是医保定点机构。
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包括孕期检查、接生、剖宫产和妇女绝育手术。在厦门,孕期检查和接生的报销需要提供社保卡、妇科病例本及保险证明,保险证明需由就诊医院开具。剖宫产的报销还需提供手术证明。而妇女绝育手术的报销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手术证明和凭证明在出生登记时证明手术的合法性。
门诊用药报销
对于社保参保人员来说,在医院门诊需要使用药品时,需要出具医保卡和药品费用发票方才能进行报销。在厦门,社保体系内使用药品原则上应在医保目录内,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需自费。但是,如果您需要开立医生开具的非医保目录内药品,您可以在药店购买后让医生开具‘特供药’调剂处方,这样医保也会予以一定程度的报销。
报销申请时间
在厦门,参保人员因病住院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用,自出院之日起6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而对于门诊医保费用报销和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在就诊后30日内去社保中心提出报销申请。
总之,了解厦门社保生育保险的报销规定对参保人员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了解清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医保权益。希望每位参保人员在需要报销医保费用时,都能顺利地申请和获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