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什么是长春生育险
长春市生育保险是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面向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对象,为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提供妇女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保障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长春生育险报销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自怀孕起,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当地社保卡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就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保险、生育产假等多项保障。其中,生育医疗保险是指参保妇女在生育以及孕前检查、生育后医疗保健中使用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长春生育险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妇女在怀孕期间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前检查、生育服务、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新生儿疾病、残疾、多胞胎等医疗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标准有所不同,每个项目有相应的报销比例及封顶上限。
长春生育险报销比例
生育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指参保妇女在享受生育医疗保障时需要自行支付的部分。一般情况下,生育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100%。其中,对于符合政策的住院治疗或手术,在生育险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100%。而对于门诊治疗,在生育险范围内的费用按照不同项目报销比例分别为30%、50%、70%和100%。而对于不存在报销款项的医疗费用,参保妇女必须自行承担。
长春生育险报销金额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生育医疗费用统计数据,2019年3月底前,参保妇女平均生育医疗费用为16944.46元/人次,其中住院费用平均为13264.99元/人次,门诊费用平均为3679.47元/人次。由此可知,每个人的生育医疗费用具体报销金额,需要根据个人状态及医疗费用金额来定,建议参保妇女在享受生育医疗保障时,具体咨询所在社保机构,以获得最新的报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