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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有多少保障

交强险有多少保障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

交强险是全国汽车保险的基本险种之一,是法定的见费出单险种。交强险的主要保障范围包括:

1.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可以赔偿第三者损失。

2. 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需要维修或报废时,可以按照条款的约定给予赔偿。

交强险的承保责任

交强险的承保责任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效期内对保险合同所规定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损失向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进行的赔偿。交强险的承保责任包括:

1. 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含医疗费、伤残补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

2. 对第三者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对被保险机动车时刻维持了交强险的有效性,其所有人及使用人等因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可以领取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金。

交强险故意伤害责任

交强险在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死亡进行赔偿时,不承担故意伤害责任。故意伤害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是被保险人雇佣的人在事故中故意行为,造成第三者损失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保险人不进行赔偿。

交强险计算赔偿

交强险对于赔偿的计算,主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条款的约定进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可以选择保险责任限额,保险金额越高,相应的保险费用也会越高。

同时,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有上限的。例如,在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中,无论是医疗救治费用还是伤残补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都有赔偿上限。而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每辆车的上限是1.2万元。

交强险不能保障的事项

交强险虽然是强制保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无法提供保障的。例如:

1. 被保险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检验或者技术性改装。

2. 被保险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交通信号灯、标志的规定。

3. 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故意造成事故。

4. 被保险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等。

以上情况发生时,交强险就无法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障和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