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比例
南京社保生育险报销比例说明
南京市的生育险报销比例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比例如下:
女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其中30%由企业报销,70%由社会保险基金报销;男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其中20%由企业报销,60%由社会保险基金报销。
生育险报销费用范围
南京市的生育险报销费用范围包括:分娩费、剖宫产手术费、新生儿入院治疗费、新生儿病重抢救等相关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报销费用不包括孕期检查费用,因此产妇在登记参加南京市生育险前需要另行购买孕期检查费用相关保险。
报销流程
南京市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 产妇或其家属需将凭住院费用清单的南京市社会保险卡(含金融IC卡)和相关发票(含打印的结算明细)交给医院的医保窗口,申请生育险费用报销;
2. 医院医保窗口审查发票、费用清单和申请书,如申请书等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医保窗口会告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3. 医保窗口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报销信息通过社保联网平台直接向社保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4.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应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按规定比例)直接划拨至医院的基金账户。
报销限制
南京市生育险报销存在一些限制:
1. 报销时间限制:产妇必须在生育满28天内(剖宫产须在生育满42天内)到生育登记地参加生育险,否则不予享受相关费用报销;
2. 报销比例限制:根据国家规定,男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不能享受女职工的100%报销比例;
3. 报销范围限制:生育险费用报销范围不包括孕期检查费用。
其他注意事项
1. 生育险报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过期无法申请;
2. 产妇在社区医院生育的,需要提前向本地区医疗保险中心备案,方可享受费用报销;
3. 生育险报销审批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产妇或其家属需耐心等待;
4. 由于生育险费用需要经过医院和社保部门多方审核,如果报销遇到问题,产妇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当地医疗保险中心或社保部门咨询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