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失业保险什么条件能领
什么是退役军人失业保险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是国家提供的一项保障政策,旨在帮助退役军人在失业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该项保险由退役军人生活保障补助金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贴两部分组成。
领取退役军人失业保险的条件
1.曾服役满两年以上,荣立过一等功或二等功或三等功或被授予过优秀士兵或优秀军官等荣誉者;
2.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模范或劳动之星;
3.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长期失能,无法从事任何职业或因其他非人为原因无法从事职业的;
4.在失业前24个月内累计至少6个月连续或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5.在失业前36个月内累计至少12个月连续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何申请退役军人失业保险
1.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社局办理;
2.提供身份证、失业证、社会保险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
3.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提供最近一个月内的失业期间内的个人就业情况和收入情况;
5.经审核符合退役军人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并发放。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其保障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左右。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的时限和终止
退役军人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一般为12个月,可续领,但需要每次进行审核。保险被终止的情况包括:
1.个人自愿放弃领取;
2.因死亡或犯罪被判刑等原因;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届满,未办理续领手续或在续领时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4.欺骗、虚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