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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怎么交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怎么交

什么是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是指全市居民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在扬州市境内就医的门诊、住院、门急诊和门特诊费用。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交纳流程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交纳分为两种方式:

  • 自愿参保:由个人自愿申请参加,以家庭为单位交纳保险费。
  • 政府代缴:对低保对象、城乡居民人民币1元及以下人员,由财政代缴医疗保险费用。

自愿参保的居民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交纳,政府代缴的居民则由有关部门进行代缴。缴费周期为一年,居民可以选择一次性交纳,也可以选择分期交纳。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两种:

  •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政府代缴的居民政府按规定的标准代缴。
  •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政府代缴的居民政府按规定的标准代缴。

同时,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在缴费上也存在不同的优惠政策,如城乡优抚对象可以享受减免50%的优惠。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 就医时,在定点医院出具医保结算凭证,将结算凭证交给出纳处。
  • 缴纳个人部分费用后,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 居民携带医疗费用清单及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报销进入个人账户或者统筹账户。
  • 由个人或者家庭持就医发票到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优点

扬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优点在于:

  • 覆盖范围广:包括门诊、住院、门急诊和门特诊费用。
  • 报销比例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比例为70%,而补充医疗保险则为90%。
  • 费用低廉: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为200元和50元,缴费相对较少。

因此,扬州市居民可以通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到更加全面、高效、低廉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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