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哪些存款产品
什么是存款保险条例
存款保险是一种防范银行风险的措施,通过向存款人提供担保保障,保险公司承担银行倒闭或无法支付存款的风险,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存款保险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普及,我国自2005年起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条例明确了存款保险的法律地位、范围、保险金的支付等内容。
存款保险保障哪些存款产品
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目前,我国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人民币、外币存款、银行存单、银行债券、非保本理财、存款类基金等。”第一个受保护的资金就是普遍的人民币存款“,而外币存款是等值转化的。有些银行的“股本性质理财产品”也在保险保障范围内。
存款保险的承保主体与费用
存款保险的责任人是保险公司,存单和银行债券的保险责任人是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费用是由各银行按照其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占存款总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0.5%。
存款保险的保额和保险赔偿
存款保险的每位存款人在每家银行的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内,保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如果一个人有10家银行的存款,那么他每家银行的保险赔偿上限都是50万,也就是说,总共能够获得50万元的保险赔偿。如果一家银行倒闭或无法支付存款时,存款人需要通过银行申请赔偿,银行将由存款保险基金代为支付。
存款保险在保障公共储蓄中的作用
存款保险在保障公共储蓄中起到了保障人民小额存款的重要作用。普通老百姓的存款通常集中在少数大中型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某些网点上。存款保险基金的设立可以确保大家的存款得到安全保障,即使银行倒闭,老百姓的储蓄也不至于付之一炬。近年来,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存款保险在保障公共储蓄方面发挥的作用将更加显著。